臺北市信義區永春國民小學校務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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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_img temp_img8-1發揮有效的特殊教育行政運作 temp_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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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特教推行委員會的功能與運作

    本校特教推行委員會依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五條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設置與規定運作,除審議及推動學校年度特殊教育工作外,更負有溝通、成長之作用,說明如下:

一、組織:本委員會設置委員十三人,由校長擔任推行委員會主任委員,輔導主任擔任執行秘書,委員有教務主任、訓導主任、總務主任、註冊組長、特教組長、教師代表1名、普通班教師2名、特教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

二、定期召開會議:於開學一個月內召開期初特推會議,由校長、各處室主任、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參與會議,討論本學期特教相關事宜。(包含:學生IEP會議、新生個案討論、特教資源班開課說明、特教宣導工作計畫、特教研習、推動相關業務等),另針對特殊學生需求不定期召開會議,以提供更完整與即時服務,最後學期結束前召開期末會議,報告執行成果與新學期工作計畫。

三、必要時臨時召開特推會:依校內特教業務及特教生需求,召開會議討論(102學年度計有:特教生助學金申請審核、特教生重新安置事宜、特教工作計畫研討、特殊個案輔導工作等事宜)。

四、特教團隊主動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100-102學年度本校無申訴案

    件。

五、特教推行委員會議決議確實執行依議程中討論之決議,確實執行校園內各項特

教工作。(如:開課計畫、特教生助學金申請審核等);並有出席及會議記錄。

六、本校建置完備的特教行政運作機制,包含計畫、組織、經費、資料建檔等,運

作成效頗受親師生認同。資源班四位老師更為特殊教育之專長奉獻許多心力,

屢於他校分享特教心得,並將多年經驗與事務推動落實於工作計畫之訂定與執

行。

8-1-2特教年度工作計畫的訂定與執行

一、詳實訂定特教年度工作計畫:各項計畫完備,包含活動計畫、工作行事曆等,並於學期初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審核,並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依特教推行工作計畫執行各項特殊教育工作,如特教宣導活動、學生相關活動、鑑定招生工作等並有成果紀錄。

二、緊密連結各處室相關活動:各處室積極協助並參與特教業務及相關活動,有明

確分工及具體作法,其具體分工為:

    (一)註冊組:積極協助處理特教新生編班安置事宜,召開編班安置會議,資訊

組協助特教、資源班及無障礙網頁架設。

   (二)訓導處:辦理各項訓育活動協助特教生融入校園;協助朝會舉辦特教宣導

活動,辦理特教生之學生行為輔導、醫療保健、出缺席管理及請假等事宜;

維護特教生參與各項活動的安全等。

   (三)總務處:協助辦理特殊生交通補助、無障礙交通專車接送、獎助金經費支

       領;協助無障礙設施的規劃與維護、特教組設備及財產之登記及報銷、特

       教設備與教材需求之採購與維護、提供適當的場所作為資源班教室。

   (四)輔導室:協助特教生生涯規劃與輔導、提供家長及教師各項諮詢服務等;

並協助安排義工家長、心理諮商師輔導個案;安排入班特教宣導、障礙體

驗、家長會成長團讀書會活動等事宜。

    (五)人事室:辦理合格特教老師晉用、提供進修資訊等。

    (六)會計室:協助編列年度特教經費、管經費預算與執行、確實執行、專款專

用。

    (七)家長會:積極參與相關會議及支援各項特教活動,如:愛心團知動教室課

程、一對一個案課業指導、數學補救課程指導。

三、確實執行並彙整紀錄:各項活動積極推展,並彙整各項執行資料,包含會議記

錄、活動照片等。

8-1-3特教相關經費的編列與運用

    特殊教育經費按照教育局規定編列,並專款專用,以維護特教學生為最大福祉。

一、學校編列之年度特教經費預算、教育部與教育局特教補助款能專款專用。

二、依據特教服務環境和特教學生需求運用特教經費專款,採購教學設備媒材。

三、校內特教經費皆為專款專用,用於購置特教教學相關設備、教材以及充實校內

校師特教知能等。設備以及教材部分皆有清冊並列為資源班財產。

四、申請教育局補助臨時教師助理員經費。

五、申請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費及交通接送服務。

六、申請專業服務團隊補助費。

七、妥善運用校外資源,如教育部及教育局相關特教經費與預算無法滿足時,將透

    過各種社會資源予以協助活動、經費或宣導。如:教育儲蓄戶、仁愛基金、行

    天宮、霞海城隍廟、臺北市自閉症協會………等。

8-1-4特教學生個案資料的建置、更新與通報

特教學生建立個案資料並妥善管理運用,做好轉銜工作並定時通報,具體做法如下:

一、每位特教學生皆完成特殊教育網路通報系統資料建檔,包含學生基本資料、安

置情形、個輔教師、特教類別、鑑定文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專

業服務需求以及輔導模式等資料。

二、特教學生個案資料皆依據學生現況定期更新,包含學生年級、基本資料、安置

情形、輔導教師、服務需求等項目。

三、定期辦理新鑑定安置學生、應屆畢業生、新領殘障手冊學生、特教轉入學生以

及特教轉出學生等個案資料的通報及轉銜。

四、特教通報網則於新學年之九月以前,全面更新特教學生個案資料,並且隨時建

立和通報新個案,特教學生個案資料有異動,並隨時上網更正。

五、有良好的檔案管理機制,遵守特教學生資料保密原則,維護特教學生和家長權

益。

六、承辦人員每年確實參加教育局辦理特教通報與相關研習。

8-1-5相關人力資源的運用

一、針對特殊學生需求、申請相關專業團隊人員到校服務,100-102學年度計有語言、

    物理、職能治療師到校提供學生相關服務,協助學生評估診斷給予適切的指導,

    提供班級老師及個管老師諮詢建議。

二、聽障生與特幼生巡迴輔導老師每月定期到校觀察與學生對話,協助學生評估診

斷給予適切的指導,提供班級老師及個管老師諮詢建議。

三、家長會愛心輔導團固定於晨光時間協助特殊學生到知動教室。

四、學校兩位在家教育巡迴教師定期和學生及家長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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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相關資訊: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25巷48號   電話:02-276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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