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永春國民小學校務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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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_img temp_img8-3實施專業的特殊教育鑑定與安置 temp_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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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轉介與評估機制的建立

一、輔導轉介與評估機制之建立與宣導

(一)導師觀察到環境適應不佳之發展性或適應性危機進一步評估是否轉介輔導

(二)轉介過程中需要導師做的是和學生建立良好且信任的關係。

(三)主動和學生及家長晤談了解學生各學習情形。

(四)特教轉介與評估機制之建立與宣導。

二、轉介與評估案例

(一)年級歐生個案由普通班轉介入特教班。

(二)一年級葉生個案由特教班轉介入普通班。

 

8-3-2鑑定與安置流程的執行

不適應學生轉安置與輔導機制,應先訂定整合各教育階段的鑑定安置流程強調以學生需求為中心,落實融合教育,提供適性安置。在完成特教學生鑑定安置流程與教育需求及相關服務之評估報告,因此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與安置包含轉介前介入、鑑定之基本原理、各類鑑定安置流程、鑑定安置之實施及安置環境及其安置原則等五大項步驟進行。

一、轉介前介入:發現學生有學習或適應上的困難即予以轉介、鑑定,需先在原學習環境進行介入輔導至少一個月後,若經評估仍需更換學生教育安置時,才考慮申請轉介,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目前有一位疑似生目前正接受轉介前介入。

(一)請導師了解學生及家庭生態變化,專輔教師及輔導組長進行觀察,做成紀

錄。

(二)請導師運用班級經營管理策略改善學生學習。

(三)就醫診斷評估,並進一步治療。

(四)轉入學業輔導系統進行數學補救教學。

二、鑑定部分

(一)確認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需求,並提供適性教育安置。

(二)依其障礙特質,建議所需之相關服務(如專業治療、輔助器材、交通服務、教育調整等)

(三)經過特推會討論後,逕送鑑輔會申請鑑定。

三、類鑑定安置流程

(一)各校業務承辦人舉辦校內說明會。

(二)填寫轉介資料並取得家長同意書。

(三)校內初步篩選。

(四)針對疑似學習障礙學生蒐集指定之文件。

(五)心評人員到校時安排測驗場所。

(六)必要時陪同家長參與綜合研判會議。

(七)為疑似學習障礙學生填寫觀察紀錄。

四、鑑定安置之實施

(一)鑑定安置會議時間

(二)鑑定安置會議召開地點

(三)參與人員

1.學者專家

2.鑑輔會委員

3.教育局相關局室行政人員

4.鑑輔會承辦人員

5.家長團體代表

6.專業團隊代表

7.個案學生之心理評量教師

8.學生家長

9.學生

(四)資料移轉:安置會議結束後,安置結果通知書及鑑定報告移交給安置學校建檔管理。

五、安置環境及安置原則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各項能力發展、社會適應能力現況等鑑定結果,以最少限制為原則,提供最大發展機會,並考量就近就學原則、家長意願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之相關條文規定,將學生安置於適當之教育環境。

(一)學前特教班

(二)暫緩入學

(三)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經評估其學習及適應能力後,能在普通班學習,且其成效較在特殊教育班為佳者。由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依其特殊教育需求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IEP)提供支援服務,並得指定個案管理員負責相關輔導事宜。

(四)啟智班或啟聰班

(五)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以輕度障礙、學習障礙之身心障礙學生為主,其次為嚴重文化不利、學習低成就學生,主要學習環境仍在普通班,由資源班提供部分時間特殊教育服務措施,讓學生得以逐步適應普通班級學習型態。資源班教師依學生需要提供注意力訓練、學習策略、補救教學、社交技巧等課程(直接服務),或提供普通班教師、學生家長、行政人員適當的教學及輔導策略、專業諮詢(間接服務),以協助學生能儘早銜接普通班課程,回到普通教育環境。

(六)視障巡迴輔導,視障生原則上安置於原學區之普通班中,由市內之視障巡迴輔導教師,定期到各校進行視障生之教育需求評估,並代為尋求相關資源及資訊,滿足其特殊教育需求。視障巡迴輔導教師的主要工作內容有以下八項:

     1.點字點寫、摸讀訓練。

     2.定向行動訓練。

     3.輔具使用指導。

     4.視覺效能訓練。

     5.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諮詢服務。

     6.試卷點譯服務。

     7.盲用電腦之教學與應用。

     8 .心理輔導。

(七)在家教育:適用對象為各類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學生,。遴派巡迴輔導老師或設籍學校輔導老師到家提供學習輔導。目前本校有2名

(八)申請進入特殊教育學校

(九)延長修業年限,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因身心發展狀況及學習需要,得經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延長修業年限一年,並以延長二年為原則。

8-3-3 個案管理與相關服務的規劃

學期結束前,為確認或疑似特教生安排個管教師:規劃學生特教及相關服務紀錄。

一、建立IEP檢核成效:個案輔導記錄可以完整呈現特教成效,本校特教教師主動積極,定期追蹤IEP成效。

二、進行工作檢討會議,瞭解服務品質:本校每學期均定期納入「特教推行委員會」,檢討個管團隊服務成效。

三、進行家長與普通班教師晤談,掌握服務狀況:特教教師進入班級,觀察特教學

生表現,並與家長及任課老師晤談,瞭解親師生對特教服務品質的反應。

四、應用在資源班導師會議、特推會、輔導室會議等多元性討論機會驗證專業發展與學校行事執行度,並經由巡迴研習等活動與他校資源班教師做經驗與專業互動。

8-3-4 心評教師培訓與服務的參與

校內特教教師依規定取得初階心評教師資格,或積極取得進階、高階心評教師資格,並協助鑑定相關工作。

一、培訓本校心評小組成員專業知能,俾使提升特殊教育學生篩選及鑑定安置工作專業品質。

二、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對於特殊需求學生施測、診斷結果信度及效度,藉以增益教學效能。

三、增進對特殊需求學生各種學習狀況之瞭解,以落實特教專業資源及教學輔導。

四、目前本校心評教師全部教師都有初階資格,特幼老師不分級,目前有3位老師為進階,主要擔任評鑑工作,情緒心評1位,學習障礙2位。

(一)初階心評教師工作項目如下:

1.        1.參與特殊需求學生心理評量工作。

2.        2.參加心理評量相關教育課程。

3.        3.協助支援未有心評教師之學校進行施測及提供諮詢服務。

4.        4.參與個案研討會。

5.        5.協助撰寫個案鑑定安置報告。

      (二)進階心評教師工作項目如下:

1.        1.參與特殊需求學生心理評量工作。

2.        2.參加心理評量相關教育課程。

3.        3.協助支援未有心評教師之學校進行施測及提供諮詢服務。

4.        4.參與個案研討會

5.        5.協助撰寫個案鑑定安置報告。

6.        6.協助指導初階心理評量教師及提供諮詢服務。

7.參與本府教育局指派相關鑑定研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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